能源化工

十四五期间现代煤化工发展还存在制约因素

煤炭与石油,是大自然对人类的恩赐,是普罗米修斯盗往人间的“火种”。煤炭被作为能源与燃料,已有上千年的历史,是传统得不能再传统的能源。但煤炭作为生产能源化工产品的原料,却是上世纪20、30年代才蹒跚起步,甚至比现代石油石化工业的探索还晚了近百年,又是一个相对比较新的事物。煤炭与石油,煤化工与石油化工,宛如互为比证映射、既协同又争锋的“双子星”组合。

中国现代煤化工,以其快速崛起之势和日益完备、不断丰富的产业形态,在世界能源化工产业版图中独领风骚、独树一帜,堪称一场轰轰烈烈的全球能源革命的“独角兽”行动—开创了传统能源革新利用的崭新道路和光明前景。不仅重塑了中国“一油独大”的化工产业格局,形成了“东油基、西煤基”双雄并立空间格局,在以能源化工“金三角”(宁夏宁东—陕西榆林—内蒙古鄂尔多斯)为核心的中西部煤海地区,逐步形成了蔚为壮观的世界级能源化工产业基地和现代煤化工产业集群,且快速发展的势头依然不减。

一是总体规模在全球前列。截至2019年,我国煤制油产能921万吨/年,煤制烯烃产能1362万吨/年,煤制乙二醇产能为478万吨/年,煤制气产能为51.05亿立方米/年。二是示范或生产装置运行水平不断提高。采用具有国内自主知识产权技术建成的400万吨/年煤间接液化示范项目、百万吨级煤直接液化示范项目和数十套50万吨-60万吨/年煤制烯烃(MTO)项目实现了安全稳定长周期运行,物耗、能耗、水耗和“三废”排放量不断降低,产品差异化水平有所提升。三是相当一部分技术处于国际先进或领先水平,具体来说,大型煤气化技术已经处于国际水平,高温费托合成技术处于国际先进水平,煤制烯烃、煤制芳烃、低温费托合成、煤制乙二醇、煤油共炼技术处于国际领先水平,煤直接液化、粉煤中低温热解及焦油轻质化技术属于国际首创。

但是,现代煤化工发展还存在一些制约因素,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是产业发展战略定位不明确。煤炭是我国能源自给的主力,社会对现代煤化工与绿色高端化工可以实现清洁高效、部分替代石油化工缺乏认知,进而出现的“去煤化”与“闻化色变”,使我国煤化工的战略定位一直未清晰明确,从而导致政策的多变和企业如坐“过山车”般的感觉。

二是内在不足影响产业竞争力水平。煤化工本身的能源利用与资源转化效率偏低,由“三废”特别是煤化工废水引起的环保问题突出;由于现代煤化工工艺中调氢(变换) 反应的不可缺失,耗水与碳排放较多;由于初级产品多,精细化、差异化、专用化下游产品开发不足,产业比较优势不明显、竞争力不强;由于技术集成度和生产管理水平上的差距,产品成本偏高,整体效能有待提高等。

三是外部环境制约产业发展。石油价格与供应、产品产能与市场、资源配置与税收、信贷融资与回报、环境容量与用水、温室气体与减排等都是影响我国煤化工发展的外部因素。某些时期和某些区域,这些因素单一或叠加不仅严重制约着煤化工的健康发展,而且大大降低了已形成产业的经济抗风险能力。

能源安全是关系我国经济社会发展全局性、战略性问题,“十四五”要按照“扎实做好‘六稳’工作,落实‘六保’任务”要求,为全面恢复生产生活秩序、复苏我国经济提供坚强能源体系保障。现代煤化工作为能源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要以“推进能源生产和消费革命,构建清洁低碳、安全高效的能源体系”为总体指引,将“清洁低碳、安全高效”的基本要求作为“十四五”现代煤化工产业发展的基本遵循,为此提出以下发展建议:

在清洁发展方面,一方面要积极发展高效污染物脱除技术、多污染物协同控治技术、废水近零排放技术,以及“三废”资源化利用技术,依托示范工程尽快实现产业化;同时,也要立足大气环境、水环境与土壤环境容量,科学布局煤基能源化工产业。另一方面,要建立健全煤基能源化工清洁生产标准与相关环保政策,完善项目审批、全过程监管,以及后评价的清洁生产管理体系,明确监督职责,形成问责制度,引导和调控煤基能源化工产业清洁化发展。

在低碳发展方面,要明确煤基能源化工减碳的有所为和有所不为,一方面要充分利用煤基能源化工过程中副产高浓度CO2的优势积极探索CCUS技术,超前部署高效CCS,以及CO2驱油、CO2制烯烃等CCUS技术的前沿性研发,拓展CO2资源化利用途径;另一方面又不能“投鼠忌器”,无视煤基能源化工高碳工业的工艺属性,阻抑煤基能源化工的科学发展,要通过颠覆性技术突破源头减排和节能提效的瓶颈,弱化煤基能源化工的高碳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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