能源化工

两部门发文促可再生能源发电装机并网与消纳

在碳达峰和碳中和目标的背景下,我国风电、光伏发电等可再生能源发展再次面临政策利好。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近日印发《关于鼓励可再生能源发电企业建设或购买调峰能力扩大并网规模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鼓励发电企业自建或自购调峰储能 扩大可再生能源发电装机和并网规模。

近年来,我国可再生能源发展迅速。截至今年6月底,全国可再生能源发电装机容量达到9.71亿千瓦。 1-6月,全国可再生能源发电量达到1.06万亿千瓦时。但电力系统灵活性不足、调节能力不足等缺点和问题突出,制约了可再生能源更高比例、更大规模的发展。实现碳达峰的关键是推动可再生能源的发展。推动可再生能源发展的关键在于消费。保障可再生能源消纳的关键在于并网、调峰和储能。

“为确保实现碳达峰和碳中和目标,构建以新能源为主体的新型电力系统,必须提前安排,同步推进装机、并网国家发改委能源研究所研究员石景礼表示,《通知》是实现碳达峰、碳中和的一项长期重要举措。 .、高质量、市场化发展将发挥积极作用。

“继续提高风电、光伏发电在电力系统中占比较高地区的渗透率可再生能源在全国范围内,必须在电源侧、电网侧和用户侧实施。采取有效措施,通过合理配置调峰储能设施,推进火电柔性化改造,加快电网基础设施建设,发挥需求侧响应作用,加强电网源荷对接。继续提高电力系统的灵活性,提高系统调节能力。”石景礼认为。

“在电源端,建设风电、光伏发电、水电、火电、和能量储存。在电网侧,利用储能电站等灵活资源,支撑风电、光伏发电的波动性,确保电网平衡。在用户侧,利用综合能源系统稳定风电、光伏发电的波动,保障电网安全。三者要齐头并进,协调发展。”华北电力大学能源互联网研究中心主任曾明接受人民网快报记者采访。

为了确保在可再生能源发电并网消纳方面,《通知》明确电网企业要切实承担起电网建设发展和可再生能源并网消纳的主体责任,统筹调峰能力建设和利用资源方面,电网公司对每年新增并网消纳规模承担主体责任,供电企业承担可再生能源并网消纳责任。

《通知》指出,除了电网公司承担风电、光伏发电等可再生能源的责任外能源保障并网,鼓励仍有投资建设意愿的可再生能源发电企业自愿自律。建设储能或调峰资源,扩大并网规模,或通过与调峰资源市场市场主体的市场化交易,承担调峰责任,扩大可再生能源发电并网规模装置。

《通知》指出,在配套要求方面,为鼓励发电企业参与调峰资源建设,电网企业保外并网规模将初步并网15%的电量(持续时间4小时或以上)配备调峰能力,并网前按20%以上的联动率。

业内人士认为,《通知》将进一步推动风电、光伏发电、水电、火电、储能一体化项目开发模式发展,进一步推动新能源转型从电的主体到电和电的主体。构建以新能源为主体的新型电力体系。

在石景礼看来,新增的市场化风电和光伏并网发电项目和配置的调峰和储能能力应同步建设并并网,并网调峰和存储 能源容量仅适用于当年。如未用完,剩余部分不能结转下一年度用于风电、光伏发电项目建设,但可通过市场化交易给当年有需要的其他发电企业。

《通知》要求在同省范围内自建、共建、收购、交易调峰资源及配套风电、光伏发电项目,并通过加强运行监管和不规范合规等方式,对调峰资源及相关风电、光伏发电项目进行自建、共建、收购、交易。公司承诺的调峰能力。落实调度运行、完善奖惩考核机制等措施,真正发挥全省调峰资源配置作用,增加全省可再生能源并网规模,提高风电、光伏发电保障利用率发电,增强当地可再生能源的比重,促进能源清洁转型,实现碳达峰和碳中和目标的作用。

来源:人民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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